晶報訊(記者 朱小剛)記者昨日獲悉,為配合一流法治城市建設,發揮法治文化引領作用,弘揚法治正能量,市委政法委、市委宣傳部、市依法治市辦公室、深圳報業集團、深圳廣電集團、深圳市法學會決定聯合開展“深圳2013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政法創新’評選活動”。
   此次評選的範圍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在深圳發生的重大的、有正面影響力的法治事件以及在政法系統內具有重大意義的改革創新舉措。其中,法治事件評選標準為:立法、行政、司法部門的重大決策部署、決定事項,直接推動了我市的法治進程;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被社會廣泛關註、產生良好效果的重大事件或者有關部門採取的專項行動、專項治理等。政法創新評選標準為:屬於政法年度改革創新舉措,在全國、全省、全市有示範和帶動作用;屬於基礎性、源頭性、長遠性的改革創新,代表政法事業發展方向的體制機制改革;屬於政法工作措施、方式、載體的改革創新,對推動工作有積極意義,具備示範和推廣價值的等。上述標準符合其中一條即可參評。
   此次評選活動以組織提名為主,提名主體包括市人大、政府、政協、政府各部門、政法各部門,各區委區政府(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各人民團體。推薦提名時間為1月20日至30日。經評委會初評、評委會與公眾投票相結合共同推選,最終評選結果將在3月上旬向社會公佈。  (原標題:深圳“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政法創新”開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rfydqsuusua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